最近
看不慣某些人的上班態度

遲到早退是常態
主管要求了
還是一樣

一樣時間到還沒來
一樣時間到就離開

應該是8:00~5:30
可以變成9:00~6:00
甚至是9:30~5:45

其實
同是小小上班族
這樣的心態
我 也有

只是這些人的行為真是囂張了點
我只能用這兩字形容

他沒礙到我

我的不高興
也只是我的不高興
只要沒礙到我的話

譬如說
原本應該是你要做的事
因為你的遲到
變成
我要幫你處理

那種偶一為之的還可以接受
這種常態的就謝謝再聯絡吧

我對這種人的工作態度
不喜


在這樣的形態下要生存
眼不見為淨才會讓自己快樂一點

不過
這也讓我有了幾點啟示.....
1.原來這樣的工作態度也能領到$$
2.有機會我也要試試看!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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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范范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